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2〕3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以服务企业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能力为根本出发点,是形成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制造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等14项两化融合发展指标,以及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扩大参评企业数量,指导企业对标国家两化融合标准,评估两化融合发展阶段,找差距找短板,精准施策、谋划项目,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
二、工作安排
1.评估诊断范围。各县(市)区、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应评尽评,其他企业积极参与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是每年度常态化工作,企业每年需要参加评估一次。
2.评估诊断方式。企业通过辽宁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lnpg.cspiii.com)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系统将自动形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首次参评企业需要注册后登录(已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
三、其它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评估标准宣贯、企业培训辅导等工作。每月27日前报送当月参评企业名单。
2.鼓励企业成立由公司领导牵头的评估工作小组,协调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财务管理等有关部门收集相关信息,提高填报数据准确性,客观真实反映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科
联系人:唐健峰
联系电话:2290082
邮箱:aszhb03@163.com
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技术支持和咨询
联系人:许铎
联系电话:024-23447420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