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服务民营经济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铁东法院召开“优化司法保护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座谈会

信息来源: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3-02-2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市中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实施细则》要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21日,铁东法院召开了优化司法保护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座谈会,特别邀请鞍山市企业家协会领导、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及鞍山市税务局、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铁东区政法委、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铁东区检察院、铁东区司法局、铁东区政府办、铁东区住建局、铁东区营商局、铁东区工信局、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东区工商联等部门领导共商如何优化司法保护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铁东法院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勇主持。 


  会上,首先由铁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鸿智向与会人员传达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实施细则》。该项细则为鞍山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制定了具体措施,划定了明确的路径,绘就了宏伟蓝图,得到所有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随后,铁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泰,铁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祺分别介绍了企业家诉求平台建设工作和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之后,与会的各位领导和代表畅所欲言,就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铁东法院在落实市委、市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时行动迅速、方案细致、措施灵活,对铁东法院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感谢。同时,与会代表提出,愿意当好法院的宣传员调解员调查员,同法院一起破解司法难题。

  在认真听取了与会领导和代表发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长顺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此次会议既是落实市中院《实施细则》的工作推进会,也是与企业家的交流会。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护航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党的二十大赋予的职责使命。他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需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提供司法服务的能力要强。全体干警应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准确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了解“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出台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招硬招,打出一套助企纾困解难的“组合拳”。二是联系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渠道要通。深入了解民营企业需求,从法律角度为民营企业“把脉问诊”,坚持畅通企业诉求“直通车”,为民营企业提供立审执全方位“绿色通道”,打通了法院与企业对接的“最后一公里”。三是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要实。对《实施细则》要逐条学习、逐项落实,结合铁东法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出行之有效的落实方案,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四是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措施要严。依法审理各类涉企纠纷案件,从严惩治损害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企业家诉求平台,及时反馈,减轻企业诉累,有效实现为企业解忧、让正义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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