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力,促进保护《实施细则》切实落地

信息来源:海城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时间:2023-02-28

  “如果我们每一家民营企业都是商海里的一条船,那么海城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就像是护航舰队,守护着我们行稳致远,为依法经营撑起天高海阔的前景和蓬勃向上的希望。”当海城法院营商环境服务团队再次走进华丰镁业企业时,董事长付洪伟如是说。

为促进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实施细则》切实落地,从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展现海城法院司法服务形象,2月23日,海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春旭率队到辖区内海城市正羽禽业有限公司、鞍山华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海城市华丰镁业矿产品有限公司、海城市兰翔钢构彩板工程有限公司四家民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对《实施细则》进行认真解读,为海城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新动能。


 两小时内有条件“换保”, 让40万元资金流动起来!

  正羽禽业有限公司系海城禽业养殖龙头企业,企业员工400余人。张某(化名)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将该公司起诉至海城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40余万元,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了该公司的在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账户。因该账户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企业得知查封消息后,急切的向本院提出“换保”申请,申请法院查封另一已经存入足额资金的企业账户并尽快解封信用社账户,使常用的信用社账户内资金立即流动起来。执行局保全团队受理诉求后,及时将案件标注为“重大涉企案件”,严格依照《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九条的要求,迅速执行有条件“换保”,在一个小时内完成有效风险评估、制作执行裁定书、查封另一账户的工作,一个小时后,解封了该企业信用社账户。


  “法院这起案件办得有温度、有效率,在我公司提出解除账户查封的请求后,理性评估、执行迅速,在保护原告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海城法院的工作效率表示钦佩!”该公司董事长笑着感谢执行法官吕兴强。


 善意、文明、审慎对待涉案企业, 绝不是降低执法标准

  在走访过程中,杨春旭一行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向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人民法院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举措,尤其是详细解读了鞍山中院《关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实施细则》,协助企业对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帮助提供风险化解对策、鼓励企业继续积极开拓市场、做大做强!


 “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是法院尽最大努力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小的影响,让企业生存下来、发展下去的必要措施。”杨春旭说,“善意、文明、审慎对待涉案企业,绝不是降低执法标准,海城法院将严格按《实施细则》要求,持续开展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专项清查行动,对于举报、信访等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即时受理,快速处理、严格纠偏。执行人员对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存在过错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3年,海城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和水平,努力为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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