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鞍山市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信息来源:鞍山日报 时间:2023-04-18

                         以澎湃动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奋力谱写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鞍山新篇

  优化营商环境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是打好新时代“辽沈战役”必须拿下的关键仗。为全面、准确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鞍山高站位对标、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日前经过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正式出台《鞍山市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以思想的大解放、作风的大转变、能力的大提升,坚决彻底解决企业最困扰、群众最反感、制约发展最突出的系列问题,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奋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实现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方案》的主要特点

  注重提高站位《方案》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和强调了优化营商环境对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斗志、明确方向、整合资源,着力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举措作为落实会议精神的有力抓手,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鞍一贯到底、落实到位。

  注重“三个结合”《方案》与省会议精神充分结合,全盘梳理、逐项查摆会议指出的各类问题,按类别、分领域逐条明确了符合实际的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方案》与全省营商系统最新工作部署充分结合,全面覆盖了今年省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中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3方面14项工作任务,确保“规定动作”一项不少。《方案》与高质量创新发展要求相结合,充分借鉴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系列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确保了相互贯通、互为促进。

  注重突出重点坚持把问题作为改革的逻辑起点,把消除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编制主线,体现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围绕强化精准高效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等市场主体集中所盼精准发力,努力使各项措施“管用、实用、好用”,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注重量化落实《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的原则,对政务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领域工作提出了量化任务要求,并配套编制直观的《任务分解表》,将具体目标再细化、任务再分解、责任再明确。

  注重保障有力《方案》与以往相比更加侧重于落实执行层面,从实施清单化管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建立了保障体系,综合运用监督激励手段营造工作氛围、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不卡不堵。

  《方案》的主要任务

  《方案》包括打造4大工程、开展13项行动、部署33个具体任务,以及对应细化分解的105条工作举措。

                                    01

                       打造公平公正的一流法治环境工程

  突出依法行政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监管缺失等问题,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滥用司法权、权钱交易、枉法裁判、过度执行等专项整治,持续把法治信用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任务抓紧抓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守住最后公平底线。

  这一工程将开展监管模式深化创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行动、法律保护行动3个行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等问题,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滥用司法权、权钱交易、枉法裁判、过度执行等专项整治,持续把法治信用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任务抓紧抓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监管模式深化创新行动通过强化透明监管,着力解决市场主体保护不到位,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和“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等问题;通过推行高效监管,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有效提升精准化、智慧化监管水平;通过提倡“温度”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刑法保护,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坚决防止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疑罪从挂,对于难以界定罪与非罪的,一般不予定罪;对确应定罪的,慎重适用个罪的最高法定刑。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行动通过保护市场主体平等权益,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畅通拓宽国企混改项目推介渠道;通过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在信用中国(辽宁鞍山)网站曝光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从根本上杜绝政府失信违诺行为发生。

  法律保护行动通过着力解决执行难,推动政法机关之间、政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执行联动机制,化解“查人找物”难题,集中化解积案,推进诚信政府和诚信社会建设;通过高效化解商业纠纷,尽可能将存在法律和事实牵连的多个诉讼标的通过一个程序加以解决,一次诉讼事了,一次庭审终结,一揽子解决案件关联问题,避免程序反复流转、空转,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同时,坚决杜绝任性执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02

                           打造高效便捷的清风政务环境工程

  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以政策措施的持续创新和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利于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这一工程将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行动,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以政策措施的持续创新和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利于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行动通过打造清风政务窗口,强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兜底功能;通过畅通沟通渠道,保障服务企业的工作力量,宣传政策、解决问题、代办手续;通过优化服务对接联动机制,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全程参与推动项目谋划储备、招商引资、签约落地、施工建设、投产达效“五个环节”。持续完善“政企直通车”互动板块,建立高效的问题收集、解决、反馈机制,帮助企业办成一批难事要事,增强企业获得感。

  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动通过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赋能,开通“网上证明开具、电子档案归档、智能导办”业务模块,拓展数字化服务深度广度,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可办”向“网上办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2023年年底前累计制作电子证照220种以上,推出10种政务服务“免证办”应用场景,全市政务服务部门实现电子印章应用100%全覆盖,上线运行15个省级定标“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优化20个已上线“一件事”工作标准、业务流程。拓展网上服务外延,优化“辽事通”APP服务功能,打造“教育缴费、司法公正、交通出行”等10个便民服务场景,年底前新增22项“跨省通办”服务、50项“都市圈通办”事项,新增20项“免申即享”政策兑现服务。优化线下服务体验,打破基层多部门分别设立多个单一窗口运行模式,去除工作人员机关化倾向,年底前建设300个星级便民服务站,实现高频便民事项“就近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管理,推进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事项“不出园区办理”。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开发园区区域评估改革,以区域评估结果应用简化投资申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证明事项,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便利跨境贸易,启动运营鞍山港保税仓,积极申报保税物流中心,鼓励企业开展保税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贸易、简单加工等多元化业务;加快推进鞍山内陆港项目,探索实现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集散、国际货运代理等功能,助力外贸发展;与大连港、营口港等开展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跨域合作,加强信息联动、运营联动。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企业涉费事项网上办、个人涉费事项掌上办,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完善退出破产机制,推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引入和解模式,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待债务清理完毕后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03

                         打造宜业宜居的优质发展环境工程

  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促进科技创新,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改善城乡发展面貌,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实现市场主体“量”与“质”的整体提升。

  通过开展助企降本增效等3个行动,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促进科技创新,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改善城乡发展面貌,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实现市场主体“量”与“质”的整体提升。

  助企降本增效行动包括降低要素成本,执行阶段性降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推动36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延续政策落地见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出让年限,科学核算土地取得成本,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搭建高效的政银企合作平台,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分类发掘储备上市后备企业。

  培育创新行动将做优服务企业平台,持续推进“12+4”产业延链建群,对上下游产业链进行重点招商,补齐产业链结构性短板。注重培育创新主体,年内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达到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雏鹰瞪羚企业达到180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兴辽英才”计划,以“带土移植”等方式一体引进项目、团队和技术,推动人才工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力争年内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5个,推进鞍钢集团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组,持续开展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运行评估工作,提高市级中心科研整体效能。

  城市品质升级行动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打造园林大道、中华路、山南街等城市更新示范路,推进玉佛山“云上钢道”“千山湾”滨河绿道等项目建设,改造老旧小区25个、140万平方米,完成1个完整居住社区试点建设,改造老管网300公里;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到2023年末建强乡镇卫生院29家,建强村卫生室750家,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进建设“两专科一中心”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年内完成“薄改”资金4615万元和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1000万元分配工作,建设6所街道(乡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投放农民健身工程40套、城市健身路径40套,建设10个城市书房;美化市容市貌,实施“春季集中攻坚行动”,强化对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街设家具、广告和施工围挡等方面集中整治,搭建城市运管服、生态环境监管、综合执法、精细化管理等平台,推进运管服平台开发建设进程,建设口袋公园150个,打造10条花卉景观路。

                                    04

                        打造诚信担当的清廉清明环境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集中力量消除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制度优势,祛病除弊、强体健身,助力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以“小切口”的系统整治实现营商环境整体的大提升。

  通过开展巡视问题整改跟踪落实等5个行动,集中力量消除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制度优势,以“小切口”的系统整治实现营商环境整体的大提升。

  巡视问题整改跟踪落实行动将针对仍在持续推进的问题,调整完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调度,加快实现问题改彻底、改到位;针对通过达成和解协议、还款协议等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执行约定承诺,节点化推进落实,避免造成“二次失信”。

  在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行动中,鞍山将全面认领省纪委监委交办的营商环境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定准责任主体,强化日常监督,从严核查验收,坚持重点问题提级办、涉众问题统筹办、复杂问题联动办,推动同题共答、上下联动、一体整改,做到全程可溯、全程留痕,确保清理成效企业群众满意。

  涉企营商环境问题深化整治行动将对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净地不净、融资难融资贵、水电气暖等公共资源接入成本高、公共法律服务不规范、中介机构监管缺失及执法领域、招投标领域、社会信用领域存在的存量问题进行再挖掘、再梳理、再深化,对久拖不决、影响恶劣、域内企业反映强烈等典型问题专题督办举一反三、集中整改,年底前攻克一批“老大难”问题。

  “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将聚焦教育、医疗、农业农村、政法、国企、金融等“微腐败”易发多发区域,紧盯审批、执法、司法、服务等权力集中岗位,全面排查起底,压茬推进整治,深挖彻查问题,突出办案引领,把大清扫行动与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决查处一批企业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着重解决系统、行业、领域的共性问题,真正打通便民利企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12345平台“提质增效”行动则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全量数据回访、全流程质检,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闭环办理企业和群众诉求,针对明显超期件、多次督办件、多次退转件、多次重复投诉件,及时研判,提级办理,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完善办理机制,强化数据分析预警,提升服务质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市公安局发布“新五条”

                             为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16日记者获悉,为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制定并发布《鞍山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五条”措施》,全力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该“新五条”措施是在充分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全面考虑措施的普惠性、受益面和实效性,兼顾公安实际和上级要求,从体系建设、职能履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将公安执法、管理、审批、服务的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服务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

  其中,“全过程监督执法办案”即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开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采取挂牌督办、包人包案、联合办案等方式,推动起底清仓专项整治;深化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和“阳光警务”机制改革,对执法办案进行全链条、闭环式、可追溯监督,坚决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

  “全方位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即建立“双情(警情、稳情)+”工作机制,实施市级公安机关月部署、县级公安机关和警种部门周调度、公安派出所日落办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打侵财、反电诈、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等行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守好钢都百姓“钱袋子”;围绕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商业街区、银行金融网点、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鞍钢厂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守护平安“大巡逻”,有针对性设立“平安驿站”,最大化保障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矿产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市场流通、金融放贷、涉网等黑恶犯罪,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提级办理工作机制,专班干、专项打,快侦、快办、快结、快诉,切实保障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依法完善企业经营保障机制”即侦办涉企案件中,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依法慎用财产扣押措施、依法慎用资金冻结措施,实行涉企人员羁押前报备审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多举措开展便民利企服务”即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公安窗口审批服务“加时办”“预约办”,工作日一律延长至周六,周日急事特办;户口申报、注销等44项户籍审批业务,车辆禁行路段通行证“网上办”“微信办”;换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等15项车驾管审批业务和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全城办”“就近办”;举办同类大型促销、演艺活动报备审批“一站办”“一次办”;央企、国企、规模企业员工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放宽办”“上门办”。从“坐着等”问题上门,向“走下去”登门发现问题转变,定期召开警企座谈会、走访商会,广泛联系人大、政协中的企业界代表和委员,并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不断创新便民利企服务举措,推动有效高效解决企业和市场主体诉求问题。

                             市中法为企业“量身定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十二条”

  企业想打官司,可以就近实现跨域立案,也可网上立案;探索开通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助企解难;“一次性解决纠纷”,最大限度缩短涉企案件流转时间和办理周期,避免案件“排队”待审……为全面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鞍山市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十二条》。“新十二条”条条都为企业“量身定制”,让助企惠企落实落地。

  为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我市两级法院对各类市场主体坚持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妥善化解当事人双方为国企、民企的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诉讼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平衡双方合法利益,力促案件调解解决。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将涉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列入“四类案件”监管。加大对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复核、重审的监督力度,健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

  依法维护企业家人身权益。加强对企业家的刑法保护,坚决防止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疑罪从挂。对企业经营者依法慎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对于原告申请保全而被告是民营企业的,启动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联动税务、市场监督、金融等部门,对企业运行情况、发展前景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企业正常运转,仅存在资金暂时性周转困难的,则积极组织双方尽量通过和解解决纠纷,暂不予以保全。

  依法严惩金融机构高管职务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等金融犯罪,依法判处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全面及时追赃挽损。加大金融机构“清收挽损”工作力度,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准确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两级法院全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司法功能,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民营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战略投资人,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规费豁免、权证办理等难题,支持其换档升级,恢复生机。

  助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打击危害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稳定。重点打击利用国有企业改制、公司上市、产权变动之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保障国资国企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在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我市两级法院探索开通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助企帮企惠企活动。依法扶持中小微企业,对因资金流动性困难暂时不能履行合同、清偿债务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正确处理意思自治与行政监管的关系,加强对政府在民事交易中行权界限的监督,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为快速化解涉企纠纷,避免案件“排队”待审。法院系统树立“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对涉企业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集中送达、集中排期开庭,安排专职调解员进行线上线下调解,最大限度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和办理周期。

  为推进解决执行难,两级法院深化执行运行机制改革,扎实推进集约立案、调查、评估等分段集约机制,健全配套制度。推动政法机关之间、政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执行联动机制,化解“查人找物”难题,努力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

                             市检察院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硬核“十二条”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

  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活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建立畅通涉企信访申诉“绿色通道”……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鞍山市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举措,切实增强保障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活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采取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从快审查涉企刑事案件,最大程度帮助企业挽回损失。突出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破坏交通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以及利用提供虚假就业、兼职信息,虚假签订合同,虚假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等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

  建立畅通涉企信访申诉“绿色通道”。充分运用涉企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在及时受理企业诉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案件受理线索来源,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营商环境诉求热线、12309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及时受理涉及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同时注意收集在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时企业反映的问题,作为线索来源的有力补充。

  不断加大涉诉案件工作力度。对涉诉信访申诉案件,坚持凡诉必接、凡问必答、凡办必结。指定专人受理,建立专门台账,安排专家答疑,全面优化流程,尽力缩短时限,提高办理质量。

  持续加大涉企“挂案”清理力度。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对本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久侦未结、捕后未诉等重点情况的案件进行深入排查,并指导基层院,与公安机关配合完成“挂案”的化解、清理工作,坚决避免因案件办理周期过长而增加企业诉讼成本甚至拖垮企业。

  专项开展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监督行动。牢固树立“效率也会影响公正”的办案理念,对于超过一年未结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对于相关案件做到“一案三查”,即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坚决查清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是否准确,确保监督行动取得实效。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企业家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刑事速裁、简易程序。对在押企业经营者,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不必要羁押。

  全面加强涉民营企业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等经济类案件的检察监督,所有涉企民事监督案件坚持能听证尽听证。深入整治涉民企领域虚假诉讼问题,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引导企业依法维权。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涉民营企业诉求合法合理、有化解可能的行政申诉案件,积极通过促进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尽可能降低企业司法维权成本,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企和。

  稳妥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主动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在检察建议及诉讼请求中,慎重采取关停涉案企业等影响企业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涉案企业实际困难。

  继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加快完善行政监管机关、社会专业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力量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探索对大型民营企业及重大复杂案件适用企业合规管理,积极引导涉案企业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填补内部治理结构漏洞,加强示范、规范、指引,一体化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全面落实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有关要求,重点查处涉及政法干警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办、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违规插手干预或过问涉企案件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来源: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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