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培育工匠集群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2023-07-11


“新八级工”制度打通了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上升通道,打破了技能人才成长的“天花板”,激发了技能人才钻研技术、敢于创新的“活跃因子”,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产业振兴,实现了个人与企业利益的“双赢”。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一支拥有现代科技知识、精湛技艺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要发挥好用人主体作用,用好“新八级工”制度,健全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培养、激励等配套措施,激励广大技能人才走技能报国之路。


要用好用活评价“指挥棒”,赋予企业自主评审权力,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突出优中选优,选拔在解决生产难题、工艺技术革新、掌握绝技绝活等方面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突出以用为本,注重从国家及企业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中选拔;突出多元评价,注重工匠精神培育与职业道德养成相结合,真正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畅通向上晋升的通道。


用人主体要加大与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力度,面向产业工人成长全周期设置技能培训课程,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同时,通过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作工作室等平台,为技能人才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发挥其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头传教等方面作用,推动“一个强”扩展为“个个强”,着力培育“工匠集群”。


要健全落实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将工资待遇与技能水平挂钩。对高级别技能人才,通过协议工资制、项目工作制等多种分配方式体现工作价值,在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资源保障、科研绩效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体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分配标准,营造重视技能、争当工匠的浓厚氛围,让技能人才创新有舞台、成长有支撑、奋斗有回报。


联系我们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栅路33号

服务热线:0412-5886581

联系电话:0412-5510012

主办单位: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备案:辽ICP备16008871号-1
中文域名:鞍山市中小企业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政府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