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裁对标对表 共商争先进位

信息来源:鞍山市司法局 时间:2023-08-09

近日,为落实市委书记王忠昆关于“全市上下要向市中法学习争先进位”等批示精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仲裁办)党委书记、主任欧阳捍东、副主任张语恬等一行5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考察,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武继军等同志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探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诉源治理、诉讼服务与仲裁合作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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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组一行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家事法庭、互联网法庭、金融案件调解室、行政诉讼调解室、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详细了解法院网上立案、互联网庭审、多元调解等相关工作情况,对法院党建引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积极探索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深入推进司法便民等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随后,双方就如何建立诉讼和仲裁有机衔接等事宜进行了座谈,就建立“调解+仲裁+诉讼”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智慧仲裁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双方一致认为仲裁与法院在同一法律体系内各有分工但有共同价值追求,法院依法支持并监督仲裁,仲裁案例与司法判例互相借鉴,推动法治化发展,实现公平正义。做好仲裁与诉讼的配合衔接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矛盾的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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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双方将积极推进诉裁对接机制建设,加强沟通,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把调解做为仲裁和诉讼的有机衔接,有效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发挥维护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

仲裁小常识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鞍山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鞍山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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