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鞍山市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实施细则》今年3月出台。这一“实施细则”首要任务是引入金融“活水”,加强对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
一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引导各法人机构保持和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窗口指导和常态化督导服务,进一步拓宽和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民营小微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 (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二是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组建市金融产品创新工作小组,推动金融模式、金融产品创新,为我市企业提供“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加快建立“首贷、续贷”多维服务体系,2023 年建成“50 +”服务站点,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延伸首贷和续贷服务辐射面,组织全市银行机构开展首贷续贷能力优化提升工程专项行动,鼓励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金融政策和产品影响力。
三是强化运输企业车辆金融服务政策宣传。针对省交投集团、金融机构提供的通过ETC 为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提供线上快捷信贷等创新服务,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明确办理流程,提供对接服务,实现“先通行后付费”的消费体验,切实降低各类小微运输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四是开展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活动。构建常态化、便捷化、网络化银企对接机制,搭建高效的政银企合作平台。加大银企对接频次和力度,2023 年开展各级对接活动不少于8次。建立全市重点领域融资项目库,为银行机构精准提供各类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推动银行机构有针对性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政策宣传,帮助项目达到提款用信条件,着力提高信贷授信转化率。
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6.1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19.23亿元,支持农户、涉农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1186户;办理再贴现2.98亿元,全部惠及民营及小微企业。全市普惠小微贷款较上年同期增长20%。对251户企业的63.1亿元贷款本息给予延期安排,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开展“首贷续贷能力优化提升工程”专项行动,铺设市县两级首贷续贷服务点49个。为市场主体授信1208笔,首贷累计发放金额4.44亿元。
在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方面,完善项目融资需求库建设,上半年推介项目125个,拟贷款额50.85亿元。搭建常态化银企对接平台。组织6场“政银企对接”“项目路演”“融资沙龙”等多元化、多层次的互动活动,服务企业116户,推介融资需求总额63.6亿元。保障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梳理协调完成“521”市级重点项目和54个工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