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时间:2023-11-06

    11月5日,从沈阳海关了解到,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于日前正式取消。此举将显著缩减我省外贸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的时间成本和运营成本,助力企业享受RCEP等自贸协定项下关税减让等优惠政策。

  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护照”,也是享受自贸协定关税减让措施的重要凭证。近年来,为促进贸易便利化水平,沈阳海关持续推进落实原产地业务改革措施。原产地企业备案取消后,企业可直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服务方式申领原产地证书。据悉,为保障关区原产地企业取消备案事项顺利开展,沈阳海关在各业务现场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推送公告须知,并积极做好外贸企业政策说明和指导培训。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沈阳海关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8080份,同比增长2.23%。下一步,沈阳海关将积极帮扶辖区企业用好用足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着力推进原产地各项改革便利化措施落实落细。


联系我们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栅路33号

服务热线:0412-5886581

联系电话:0412-5510012

主办单位:鞍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备案:辽ICP备16008871号-1
中文域名:鞍山市中小企业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政府网站,是否继续?